劳务派遣网讯 近日,《关于 <永康“智汇丽州”人才新政20条意见> 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印发,涵盖大学生生活补助、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助、技能人才相关补助、博士后工作补助、柔性引进补助、人力资源机构引才补助、人才购房补助事项等7项政策,为来永创业创新的各类人才提供优惠扶持,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智汇”丽州。
本期跟大家介绍一下,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助。
和以往政策相比,人才新政20条新增了对我市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批发和互联网零售行业民营企业中专业技术人才的奖励补助,主要分为奖励和补助两方面。
先说奖励,在以上行业范围内从事制造业和数字经济方面专业工作满1年,于2020年6月11日(含)后新晋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可根据获得职称等级,分别获得正高级5万元、副高级2万元、中级5000元的奖励。
划重点:①“我市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批发和互联网零售行业民营企业,”企业性质根据企业税务登记信息,按照国家行业分类进行确认。②“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即所取得职称资格系列为工程系列;③“从事制造业和数字经济方面专业工作满1年”,即需从事制造业和数字经济方面相关工作。④享受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助期间,申请人须在永康市内就业,离永、退休等情况停止资助。⑤经认定的“飞地”人才参加永康市的职称评审可参照执行。
再说补助,在以上行业范围内,从事制造业和数字经济方面专业工作1年(含)以上,并于2020年6月11日(含)后新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时间以取得资格时间为准),或2020年6月11日(含)后首次从市外引进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享受:
①一次性安家补助
取得资格或引进后服务永康企业满5年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正高级10万、副高级6万。
②房租补助
取得资格或引进后,工作期间在永租赁房屋居住,且未购置家庭住房的,按在永实际缴纳社保月数,享受房租补助每人每月800元,补助时间累计不超过3年。
③政府津贴
取得资格或引进后,按在永实际缴纳社保月数,享受政府津贴,具体标准为:正高级每人每月2000元、副高级每人每月500元。补助时间累计不超过5年。
④购房补助
取得资格或引进后,工作期间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正高级职称人才,按购房合同总价的40%给予购房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副高级职称人才,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助。
划重点:①个人符合多项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符合保障条件且申报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②购房时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存量住房的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③人才购房补助发放和人才公寓购租、人才租房补助等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其他注意事项:1.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依法追缴已发放的补助,并按有关规定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相关补助津贴的发放:①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②存在违反学术道德或职业操守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被列入黑名单的;③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④触犯刑律,追究刑事责任的;⑤已办理退休、退职、病退的。
3.2020年6月11日前引进的人才,仍按《中共永康市委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服务永康新腾飞的若干意见》(永委发〔2018〕3号)、《关于落实 <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服务永康新腾飞若干意见> 加强人才激励扶持条款的实施细则》(永人社〔2018〕148号)和相关补充细则执行,从2020年起享受期限不超过5年。
具体申请详情,请关注“永康人才网”。咨询电话:0579-89285997、8710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