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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作者:jingyingrencai | 发布时间: 2020-07-24 | 1172 次浏览 | 分享到:
明确了制定依据和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应该遵循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明确了职责与分工,对基本条件,申报流程、准备材料都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收费性质和支付标准,加大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减轻社会组织负担,确保评审工作的公益性、中立性和非营利性。
  一、背景及依据
  
  (一)背景及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贯彻落实国家职称制度的法规政策,根据《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顺应我市产业进入高质量新的发展阶段对专业人才新需求,继续探索创新,通过修订原有社会化职称评价制度,建立更规范完善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体系,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适用范围
  
  市级民政部门认定公布的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制度体系
  
  明确了制定依据和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应该遵循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明确了职责与分工,对基本条件,申报流程、准备材料都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收费性质和支付标准,加大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减轻社会组织负担,确保评审工作的公益性、中立性和非营利性。
  
  (二)规范评审权限
  
  对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的职能进行清晰界定,完善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新增了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等。规范组建评委会和对评委调整的程序,明确专家库组建的程序、入库专家条件及评议组人数等。规范组建职称系列、评审专业范围,新增评委会实行分级管理和备案周期等,确保社会组织职称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评价结果的公信力。
  
  (三)完善遴选机制
  
  为激发社会组织创新能力,按照我市产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需求,新增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遴选规则、动态调整程序和考核要求。对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的专业人才,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及时增设新的评委会,以满足不同层级、不同行业的专业人员评价需求。
  
  (四)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双随机”抽查、巡查、约谈、倒查等制度。强化单位自律和外部监督,健全社会化职称评审复查、投诉机制,对群众反映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社会组织,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公平公正、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社会组织,坚决予以严厉处罚,进一步保护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权益,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五)优化评审服务
  
  完善职称评价诚信体系建设,推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造假等问题的专业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大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鼓励支持信息化建设,健全公共服务体系,通过精减申报材料,减少证明事项,优化审核和评审程序,实行材料一次报送、一次告知、一表多用、网上评审,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更透明、高效、便捷评审服务。
  
  (六)强化责任追究
  
  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设计,制定问责规定,明确了社会组织、参与职称评审工作人员、申请人、申报单位、评审专家等人员责任;增加对违反相关评审纪律的处罚措施。
  
  三、注意事项
  
  职称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社会组织存在涉及其他主管部门管理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应在规定时限内转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