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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保障措施 青岛奋力打造乡村人才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来源:鲁网 | 作者:深圳劳务派遣 | 发布时间: 2023-03-24 | 206 次浏览 | 分享到:
3月23日上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支持人才投身乡村振兴若干措施》政策进行解读并介绍乡村人才政策相关情况。据悉,目前青岛市已有农业领域累计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74个,重点农业科技领军企业研发人员达4700余人,高素质农民总量达19万人,其中具有职业农民职称的乡村人才达947人,开发培育了一批符合农业发展要求、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农村实用人才。

  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3月23日上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支持人才投身乡村振兴若干措施》政策进行解读并介绍乡村人才政策相关情况。据悉,目前青岛市已有农业领域累计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74个,重点农业科技领军企业研发人员达4700余人,高素质农民总量达19万人,其中具有职业农民职称的乡村人才达947人,开发培育了一批符合农业发展要求、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农村实用人才。

  

  五大保障措施 青岛奋力打造乡村人才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近日,中共青岛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青岛市乡村人才政策进一步优化整合、提质升级。

  

  《措施》共分为三个部分十五项内容,聚焦乡村产业发展、乡村服务、乡村治理、传统技艺、乡村好青年等五支队伍建设,完善乡村人才引进、培养、创新创业支持、评价、城乡人才交流等五个工作机制,着力强化组织领导、人才服务、金融支持、创业用地、典型选树等五大保障措施。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服务大局。《措施》聚焦加快建设农业强市,高质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的中心任务,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和资金支持力度,不断提升青岛市打造“人才集聚高地”政策供给水平,全面优化青岛市“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的乡村人才振兴环境。

  

  二是突出目标引领。目前,青岛市乡村人才总量已达41万人。在此基础上,《措施》提出了统筹实施产业带头人培育、首席专家结对帮扶、万名贤人回乡、乡村工匠培育、乡村好青年选培等重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实现到2025年全市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公共服务专业人才、能人乡贤、能工巧匠、乡村好青年各1万人的工作目标。

  

  三是突出政策引导。《措施》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明确乡村人才工作方向,完善33条乡村人才支持政策,优化了16条保障工作举措,引导各类人才下乡创新创业,支持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积极把乡村人才资源转化为乡村发展资源。

  

  四是突出典型引路。《措施》系统部署了“青岛拔尖人才”“青岛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才”“最美基层农技员”“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大学生创业之星”“村村都有好青年”“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十佳农民”等各种培优评先活动,发挥典型引路和标杆示范作用,引导更多人才投身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

  

  五是突出载体支撑。《措施》安排了“寻找乡村振兴合伙人”行动、万名大学生招引计划、“青禾”人才培养计划、“思勰”农业高端人才体系建设计划、乡村振兴英才培育计划、乡村振兴“雏鹰”培育计划、“集贤”工程计划、“一村一创客”行动等一系列活动,优化提升一批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服务载体,奋力打造乡村人才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措施》的着力点在于强化政策措施,落脚点在于引导人才下乡、能人返乡、资本兴乡,形成旗帜鲜明的政策导向。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坚持一以贯之。《措施》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完善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健全乡村人才振兴长效机制,强化督查考核”,作为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重要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争创国家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全力当好全省“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的“领头雁”。

  

  二是坚持引育并举。《措施》明确规定:通过定向培养、“青鸟计划”等专场招聘、“返家乡”等实训实习、基层锻炼等形式,推动大学生到青岛市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纳入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D类以上现代农业领域人才,可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推进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实施农民技能提升行动,每年完成农民技能培训1000人以上;获评“乡村振兴英才”的人才,定向培养1-2名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各区市每年选择2-3名有潜力的乡村振兴人才,列入乡村振兴英才观察目录,观察期2年,经考核合格的,可直接列入乡村振兴英才评选目录。

  

  三是坚持分类施策。《措施》明确规定:分领域培养一批理论深厚、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农业杰出人才,纳入体系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对应的人才类别享受对应的财政补助、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政策;设立“乡村振兴青年创业基地”“农业人才创业基地”,采取“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试点打造一批创业基地,配套建设农业实践基地、办公设施;对创办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的,给予创业补贴6000元;对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补贴12000元,以及每个岗位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并享受农业和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四是坚持市场配置。《措施》明确规定:对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发展特色产业、精品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不超过6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期内的齐鲁乡村之星、现代农业类行业拔尖人才可申请无抵押、无担保“人才贷”信用贷款,符合条件的乡村好青年可申请“乡村好青年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各区(市)乡村之星、已出管理期的省市人才工程获得者,申请贷款从事农业创新创业活动时,可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适当上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对优质乡村创新创业项目,将农业担保费率降至0.8%以下。

  

  五是坚持产才结合。《措施》明确规定:开展“裕农杯”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建立健全以赛选才、以赛育才机制,评选青年、大学生乡村创业之星、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农业创客达人”和优秀乡村创新项目,对获得称号的人才和落地并实施转化的优秀农创项目给予支持,在人才赋能、人才推荐上予以倾斜;到2025年农业农村创业基地达到5处,每个行政村有创客1名以上,农业创新创业人才保持在3万人以上。